进入21世纪之后,地方立法研究领域出版了大量的著作,涌现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地方立法研究学者。
据网上资料不完全统计,2013年,上海市、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成立。2.立法与改革 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以立法为主题词,国家图书馆共收录2012至2018年出版的立法类著作351部。与此同时,立法学又能为法理学提供丰富的材料、推动法理学的不断发展。⑨就此,论文从加强立法资料收集整理、加强立法学研究队伍建设、编写立法学教材、重视立法管理工作研究等方面提出加强立法学研究的建议。参见叶竹盛《面向立法的法理学:缘起、理论空间和研究问题》,《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9期,第113-119页。它的问世,对于立法学的形成,对于推动立法学研究工作和教学工作,对于进一步搞好立法工作,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14)。
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都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大时代课题,这就是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26)从中国知网收录论文的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知网收录的以立法民主为主题的论文共计1096篇,以立法公众参与为主题的论文共计601篇(2011年之后403篇),以立法听证为主题的论文共计1710篇(2011年之后627篇)。在此过程中,中国立法学的学科体系、组织形式与学术载体也随之建立和发展。
(38)2000年之后,地方立法方面的代表性著作有:周旺生《中关村立法研究》(2001)、汤唯《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构想》(2002)、李小娟《地方立法程序研究》(2003)、田成友《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2004)、王云奇《地方立法技术手册》(2004)、育玮《完善地方立法立项与起草机制研究》(2007)、王腊生《地方立法技术的理论与实践》(2007)、崔卓兰《中国地方立法研究》(2006)和《地方立法实证研究》(2007)、俞荣根《地方立法后评估研究》(2010)和《地方立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013)、阮荣祥《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2011)、朱力宇《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问题研究》(2011)、任尔昕《地方立法质量跟踪评估制度研究》(201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地方立法实践分析》(2015)、陈军《地方政府立法权研究》(2012)、李明璞《地方立法的过程与方法》(2013)、陈运生《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规范审查制度研究》(2013)、王崟屾《地方立法权之研究》(2014)、傅平《地方立法30年》(2014)、石佑启《地方立法学》(2015)和《软法治理、地方立法与行政法治研究》(2016)、肖巧平《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立法权限划分研究》(2015)、候东德《我国地方立法协商的理论与实践》(2015)、阎锐《地方立法参与主体研究》(2014)、刘小妹《省级地方立法研究报告》(2016)、陈建平《地方立法研究》(2016)、袁明圣《地方立法权的整合问题》(2016)、孟庆瑜《地方立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2016)、陈爽《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问题研究》(2017)、邓达奇《地方立法后评估的原理和实践》(2017)、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实证研究》(2017)、张显伟《地方立法科学化实践的思考》(2017)、夏正林的《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研究》(2017)、周叶中《宪法实施与地方立法》(2017)、徐薇《地方立法实践研究》(2017)、曾宇航《地方经济立法研究》(2017)、崔立文《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2016)、李小平《地方立法刍议》(2016)、胡戎恩《中国地方立法研究》(2018)等。《立法法》的颁布也带来了立法学人才培养和学科教育发展的大好契机。代替立法理论对立法实践发生作用的,是当时意识形态领域那些以阶级斗争为轴心的主流理论或观念(34)。(27)《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9页。
这种研究范式使得立法学几乎成为一种规范立法学描述立法学或立法解释学。在立法技术方面,出版《立法效益研究》(2003)、《地方立法技术手册》(2004)、《立法语言学导论》(2005)、《完善地方立法立项与起草机制研究》(2007)、《行政立法成本分析与实证研究》(2008)、《地方立法框架下立法技术研究》(2009)、《地方立法后评估研究》(2010)、《立法过程中的利益衡量研究》(2010)、《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研究》(2011)、《地方立法质量跟踪评估制度研究》(2011)、《立法用规范词研究》(2011)等。
甚至可以说,正是认真、精细的法教义学研究才使得立法学得以成为一门自治的独立学科。党的领导必须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部过程,统领立法工作的全局。关于立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差不多都没有得到较为适当的解说。然而,要更为明智及有效地使用立法这一工具就要求对工具自身有更多的了解。
为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制度创新的试验田作用,新《立法法》还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关于《立法法》等现行立法制度解释和实施问答方面的著作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释义》《立法法实施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讲话》《立法法条文释义》《立法法及其配套规定》《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释义》等10余种。⑥陈守一:《法学需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九十年代我国法理学的展望》笔谈会),《中国法学》1991年第6期,第3页。中国需要成千上万的立法起草者,历史的紧迫性要求法学院系着手从事这种培训。
中国立法学四十年创建与发展的过程,不仅是其作为一个法学独立学科确立和成长的过程,也是一个主动回应中国立法问题、逐步面向中国立法实践的过程。当代中国立法学大致经历了1978-2000年的创建与初步展开、2000年《立法法》颁布之后的规范立法学以及后体系时代三个发展阶段。
在学科自主性问题上,法教义学通过专注于法律现象本身,而不是将法律看作社会现象、经济现象、政治现象的投射,致力于使法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成为可能。关 键 词:改革开放/中国立法/中国立法学/规范立法学/后体系时代 作者简介:封丽霞,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与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如果说法律是产品,立法是生产法律产品的过程,那么立法学研究的任务就是为法律产品生产线源源不断地提供思想动力与创新支持。这一时期,比较重要的国内立法学专著除了周旺生《立法学》和《立法论》、张根大《立法学总论》、张善恭《立法学原理》、孙琬钟《立法学教程》等教科书之外,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的综合性专著主要有:吴大英《中国社会主义立法问题》(1984)、蓝全普《三十年来我国法规沿革概况》(1980)和《立法工作初论》(1988)、顾昂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1989)和《新中国立法概述》(1995)、郭道晖《中国立法制度》(1988)和《当代中国立法》(1998)、谷安梁《立法工作概论》(1990)、李培传《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理论与实践》(1991)、宋汝棼《参加立法工作琐记》(1994)、李步云《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1998)和《立法法研究》(1998)。(36)中国立法实践的发展也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当代中国立法不能脱离当代中国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而必须以中国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深入把握中国政治与社会国情对于立法的影响并做出契合当代中国实践需要的法律规定。吴大英的《比较立法学》最早介绍了国外立法制度,郭道晖的《中国立法制度》也是放在政治学知识丛书中出版的。在立法保障之下推进改革,在深化改革中完善立法。中国知网收录的以立法制度为主题的论文共计6328篇,以立法程序为主题的论文4129篇,以立法技术为主题的论文共计4525篇。
因此,我们必须大步赶上,大力加强立法理论研究,抓紧探讨创建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立法学。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标志着当代中国立法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而中国立法学正是孕育、催生于这样一个立法重建与大跨步发展的伟大时代。
这些为中国立法学研究的理论创新提供了强大的实践动力和作为空间。新时代提出更高的民主立法和立法的人民性要求。
从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来看,以设区的市立法为主题的论文已有336篇。以至于人们常常有这样一种误解,即把立法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仅限于《立法法》,甚至认为立法学就是研究《立法法》的学问。
从中国国家图书馆官方网站和中国知网的统计情况来看,自1979年至2018年10月,以立法学为主题的论文172篇,书名中出现立法学的专著56部,篇名中出现立法学字样的论文54篇。(37)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60页。2016年7月,《地方立法研究》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成为全国首家拥有正式刊号的立法学研究专门刊物,也是全国首家立法研究学术刊物。2.立法与改革 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正如历史唯物主义所指出的,立法应当以社会为基础,同时又能动反作用于社会。立法调整社会的功能必须通过各种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的共同作用来实现。
进入21世纪之后,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许多高校、科研机构成立立法学研究中心,开设立法学方面的专业课程,并招收立法学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政治学的发展之所以迫切需要研究立法学,是因为国家的各项活动都应该以法律为依据,而开展立法学研究和搞好立法工作就是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前提⑧。
第二,提供立法者选择的方案、研拟完善现行法律制度的建议。中心创始人是周旺生教授,也是中国立法学学科的奠基者。
可见,社科法学研究方法的包容性、综合性、系统性将在保证立法学研究独立性的同时能够兼容和运用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特点与优势并加以整合,有助于实现立法的外在形式与内在精神的协调统一。(20)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3页。尤其是在2000年《立法法》颁布之后,立法学研究的重点从宏大叙事的制度架构转移到具体细微的立法程序与技术,从应然的西方立法原理转移到中国特色的本土问题。1990年,谷安梁在《法学杂志》发表题为《创建立法学是法学改革中的一项紧迫任务——立法理论研究的若干问题》的论文。
没有高水准的立法学研究,便难有高品质的立法产品。①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回顾和总结中国立法学的创建历程、发展脉络及其研究主题的转变,并以此展望中国立法学的未来发展走向,有着深刻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意义。
围绕该主题的专著主要有:陈俊《政党与立法问题研究》(2008)、张恒山《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2012)、田侠《党领导立法实证研究》(2016)。参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因此,立法民主问题一直是中国立法学研究的经典命题。6.扩大地方立法权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 我国是一个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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